財務公司(俗稱「財仔」)不屬於金管局監管範圍,但由於部分財仔依賴銀行作貸款資金來源,當局為減低對銀行體系構成的風險,過去曾多次要求銀行限制向財務公司放貸,變相對財仔「截水」。分析認為,最理想是金管局直接監管財仔。
不少財仔依靠銀行貸款作為放貸的主要資金來源,雖然財仔按揭貸款規模僅佔市場比率不足1%,但為防範銀行體系風險,金管局以往亦曾曲線「出招」。翻查資料,一三年金管局要求大型銀行針對藍籌屋苑進行查冊,了解是否有借款人在沒有通知銀行情況下,向財仔申請二按。
去年三月,金管局除收緊涉及二按的一按申請人要求外,亦再次要求銀行向財仔「截水」,稱若銀行向財仔貸款,而未有要求財仔同樣遵從金管局按揭標準,須要求有關財仔「確認由現時起不會提供任何按揭融資」,若財仔想續提供按揭,須向貸款銀行確認嚴守金管局按揭標準,否則要中止業務來往。
香港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稱,要防止置業者壞帳風險由財仔向上擴至銀行體系,金管局從銀行及發展商關係入手是不適當的,因銀行難以求證其貸款是否用於向置業者提供按揭。他指最理想是金管局直接監管財仔,要求財仔詳細上報相關放貸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