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內地有房地產經紀公司網站和相關門店,因違規發布涉及某自住房的交易資訊,已被啟動立案調查程序。據悉,數日前,在該公司官網上,一套名為該自住房的房源,出現在二手房掛牌房源中。
作為北京首個交付使用的自住房項目,該自住房社區交房僅3個月,社區業主尚未拿到房本。據相關政策規定,自住房專案屬政策性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5年內不允許轉讓。該自住房房源目前無法進行交易,惟交付僅1個多月後,該自住房社區就有逾300套新房對外出租。
為何交房後,居民即將之出售或出租?其目的就在於獲利,因居民購保障房時,並沒有想到自用,想到的反而是如何能以更低成本購房用於賺錢。
這有別於任何一個發達地區的房地產市場,在香港,公屋比例佔50%,在新加坡,居屋比重佔80%以上,但香港及新加坡居民是不會把保障房出售或出租。因為,法律對這些住房交易有嚴格界定,且沒有交易市場,保障房是無法出租或出售。
惟中國居民享受保障房待遇後,為何在購買時是想到如何出售或出租?這並非僅是中國房地產市場是如何物欲橫流,而是這些年來,政府有關的房策全面鼓勵居民購房用於賺錢。
中國住房制度改革初期,政府房策設計了一種經濟適用房或當時的保障房,如北京天通苑社區等,當時購買保障房有相關條件限制,得憑不同關係才能入市,不是北京市居民是無法購買。惟保障房最後成了暴利工具,這些社區的房價也漲10倍以上。
後來,北京市任何保障房,成為北京市居民的一種重要福利。保障房與非戶籍人口無關,政府會把其指標分配到各單位,沒有相應條件與關係也不可入市。事實上,很多獲房居民並非住房困難者,當前中國的保障房在分配時,就存在居民獲房後強烈的獲利政策傾向,他們購房後豈能不會出售或出租?
中國居民做法如此,不僅在於保障房政策及分配過程,有鼓勵居民出售或出租的傾向,更在於整個中國的房策或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目標,就是如何讓居民把住房的賺錢功能發揮到極致。
政府年年出台所謂房地產宏調,但宏調政策從不由房地產稅收政策入手,又採用所謂限購,政府讓房地產交易稅降得愈來愈低,愈來愈有利炒作者。
居民住房持有的物業稅,本來可增加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成為地方政府穩定的財政收入來源,也是遏制住房過度投機炒作的最好、最重要經濟槓桿,但這種稅收制度已研究十幾年,一種公平、公正的住房物業稅何時推出,政府根本沒有時間表,只是一拖再拖。
在住房交易稅、住房交易所得稅極低,住房持有成本為零的情況下,住房必然成為一種賺錢炒作的工具。這時,對住房持有愈多和財富持有愈多的居民最有利,也更有利鼓勵居民入市炒作,把房價炒高。這樣對政府也更有利,因房價快速推高,GDP增長快,地方政府土地財政上升,地方政府官員的尋租設租空間就大,否則政府怎會放棄穩定財政收入來源物業稅呢?
青島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當代內地著名經濟學者,原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發展室主任,以敢言著稱,有「房地產平民代言人」的稱號。易氏擁有上海華東師範大學碩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經濟學博士學位。
作者:易憲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