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委擬設監委會

近年「啤殼」問題嚴重,證監會與港交所(00388)就提升上市規管架構的聯合諮詢文件將出台,有消息指港交所仍保留上市審批權,但考慮建議在現行的上市委員會架構上,新設一個上市監管委員會,加入證監會代表,委員會將對有上市合適性問題的新股申請個案有更大話事權。

諮詢料短期內出台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月初出席研討會時指出,鑑於上市的市場風險及監管事宜複雜性增加,現時是適當時候重新檢視上市監管架構,當中會集中討論證監會如何與港交所互動。

歐達禮指,在現行架構下,證監會與港交所擁有分開但重疊的功能及權力,認為上市監管有需要採用更協調手法,而在政策形成上亦需要更具策略遠見。他預期,有關諮詢將於短期內出台。

現時港交所是上市審批的前線監管機構,所有新股申請需向港交所提交,由上市科審閱,上市委員會進行上市聆訊決定是否批准上市。期間,雖然證監會也可透過「雙重存檔」(即招股草擬本一份交港交所上市科,一份交證監會存檔)對上市申請提出意見,及有最終否決上市申請的權力,但證監會在上市申請的參與始終較間接,且必須是基於較嚴格的公眾利益理由,才能否決上市申請,而且證監會亦不能主動提議修訂《上市規則》。

過去不斷有聲音指港交所既是上市公司,又有上市審批權,有如兼任「球證」及「球員」,有潛在利益衝突。

傳保留上市審批權

證券界關注,若日後在現行的上市委員會架構之上,加設一個上市監管委員會,上市委員會是否會被「架空」。市場消息指,考慮方案之一是建議上市委員會仍會保留一般上市申請的聆訊,只是在有上市合適性問題的新股申請個案上,才讓新設的上市監管委員會有更大話事權。

聯合諮詢公布在即,即將換屆的上市委員會傾向「變動不大」。據悉,今年上市委員會換屆將不會「大執位」,初步計劃只換入大約四名新成員,以接替兩名任期屆滿六年的委員,及另外兩名不擬續期的委員。去年上市委員會曾出現「大執位」,雖然只有三名成員夠六年任期要退任,但最終卻是一共有8名成員被換出。

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指,現時美國、英國及歐洲等已發展市場,已將所有一手市場監管事宜,由交易所中移除,認為香港作為發展市場,沒有理由不能跟隨外國主流市場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