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萊德籲上市公司派「多餘」現金

外電報道,全球最大資產管理公司貝萊德(BlackRock)建議港交所(00388)修例,強制上市公司將多出來的現金分派給股東。港交所發言人回應,在現行規則下,港交所是不能強制上市公司分派現金。

港交所:無法強制

港交所發言人指出,港交所一直有聆聽市場意見,不時因應市場發展,檢討上市規則及做法,但不會評論個別市場參與者的建議。港交所曾於去年十二月刊發有關港交所處理現金公司的指引信。

根據規則,一旦公司被認定其大部分資產均為現金,港交所會審視公司的業務計劃(包括資金的預期用途),將其視為新上市申請般處理。

外電報道,貝萊德亞太區企業管治主管Pru Bennett稱,若公司的淨資產超過五成為現金,就應強制公司將五成以外的現金,以股息、回購或其他方式分派給股東,並指已將有關建議提交監管機構考慮。

對於貝萊德建議強制上市公司現金水平不能超過資產一定比例,並且建議將超出的現金分派予股東,新鴻基金融財富管理策略師溫傑認為,「毋須要作出相關修改,因為不同業務性質的公司有不同程度的現金水平,難以劃一而定現金水平與資產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