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大吹淡風,銀行放貸將更獲保障,金管局及銀行公會出手,擬擴大共享企業財務資料,所有1億元營業額以下企業均受影響。消息透露,銀行公會已成立商業信貸資料庫(CCRA)工作小組,討論將納入CCRA的企業標準,擴大至1億元營業額以下的非上市公司,料會將覆蓋企業數量增加三成,最快今年底正式落實,商界人士估計涉及至少10萬間中小企。
本報今年二月率先報道銀行界呼籲銀行公會及金管局優化CCRA,並建議納入資料庫的公司門檻,至少提高至逾1億元營業額。消息透露,銀行公會成立CCRA工作小組後,在三月就優化至CCRA至少兩度開會進行討論,包括銀行公會三間發鈔行代表、金管局銀行操守部及管理CCRA的鄧白氏進行三方會談,由鄧白氏提供優化評估建議。
據了解,與會三方一致同意將納入CCRA的企業標準,由5,000萬元以下營業額的非上市公司,優化為1億元營業額以下的非上市公司,鄧白氏預期覆蓋企業的數量將因此增加三成,而金管局正向銀行公會收集進一步數據,包括預期增加覆蓋企業的實際數量,以及銀行改善系統時可能遇上的操作困難,並向銀行查詢,會否有企業貸款項目未有納入銀行年度檢討報告,銀行公會提交實施意見的限期於上周五屆滿。
根據香港工貿署資料,現時香港有32萬間中小企,香港中小企總會主席陳山河估計,營業額1億元以下的中小企大概佔三分之一,意味CCRA優化後將涵蓋至少10萬間中小企。金管局資料則顯示,CCRA截至○八年三月底時,已涵蓋5.6萬間中小企。
消息稱,銀行公會目標是今年十二月落實新的CCRA,生效後有一年過渡期,正尋求與金管局屆時進行聯合新聞發布,以及當局對銀行的實施意見,和是否需要更新對銀行的監管政策手冊。
金管局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CCRA由成立以來,一直運作暢順,業界亦會不時檢討其運作。金管局一直支持業界持續促進共用商業信貸資料和優化資料庫,以進一步加強銀行界的信貸風險管理能力。
企業銀行界人士稱,隨着CCRA擴大覆蓋範圍,有助銀行加強管理企業風險,但隨着市場活動增加,企業進行炒賣的規模亦愈來愈大,未來仍有需要隨市場發展再檢討,防止企業因過度炒賣而無法承受虧損,蔓延至廣泛銀行撥備的風險回升。
CCRA於○四年十一月成立,涵蓋營業額不超過5,000萬元的非上市有限公司、所有合夥公司及獨資公司,目的是收集企業的欠款及信貸記錄,並將資料提供予銀行,銀行向客戶批出貸款前,會向商業信貸資料庫查閱企業的信貸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