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季度披露港銀擬明年實施

港銀明年開始每季要披露資本情況。國際清算銀行(BIS)近日推出監管一致性評估計劃(RCAP)新手冊,同時加入修訂後的披露要求等。香港銀行在一五年被BIS指其披露未符國際標準,金管局亦不敢怠慢,今年二月已完成諮詢。金管局承認,港銀將於明年起實施季度資本披露,現正準備草擬相關法律修訂。

可與業績一併發布

BIS旗下的巴塞爾委員會根據各地RCAP評估其監管是否符合國際標準,近日新推出的手冊則涵蓋風險為本資本標準、流動性覆蓋比率及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等。巴塞爾委員會去年三月在香港的RCAP評估中,就指香港唯一未符合國際標準之處,就是金管局未要求銀行進行資本季度披露。

據了解,金管局在評估報告後未有怠慢,隨即於去年底展開諮詢文件,並於上月完結,諮詢內容及建議包括要求銀行就其資本比率及監管資本的主要組成項目作出季度披露,以符合巴塞爾委員會的國際標準,若季度披露涉及中期或全年業績報告,可一併公布,否則銀行需於季末後八個星期內披露資本情況。

金管局發言人表示,預期有關季度披露標準,將連同2015第三支柱方案一起,適用於認可機構由截至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年的披露,現正準備草擬相關的法律修訂。

銀行界人士指,隨着一五年實施流動覆蓋比率(LCR),香港銀行已按季披露相關資訊,明年實施資本季度披露不會有任何難度,而且將進一步增加銀行體系的透明度,亦意味金管局監管可謂完全符合國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