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公司攞定牌兩手準備

P2P貸款業界認為政府「厚此薄彼」,質疑為何政府不限制財務公司的資金來源,只對P2P公司的投資人有資產要求,完全不符合推動新興行業的行為。不過,本港三家主要P2P公司已有兩手準備,早已取得放債人牌照以便可合法經營,但仍傾向取得P2P牌照,「名正言順」搞金融科技。

做臨時財仔

財務公司的金主一向不限於專業投資者,Monexo創辦人Mukesh Bubna指,金主面對財務公司倒閉,及投資人面對P2P公司倒閉的風險相同,政府不應對P2P業界有額外要求。事實上,GoLend及WeLend兩家P2P公司均是以放債人身份經營P2P業務,惟仍傾向取得P2P牌照。

P2P公司成為臨時財仔,傳統財務公司靄華押業(01319)主席兼行政總裁陳啟豪認為屬正面,「有新資金加入,令市場活躍係好事」,不覺得會加劇業界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