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規管諮詢短期啟動

下年度財政預算案表示,證監會與港交所(00388)計劃短期內就提升上市規管架構進行聯合公眾諮詢,以鞏固本港作為首選集資中心的地位。市場認為,近年公司上市「啤殼」情況嚴重,建議重提將上市審批權交予證監會。

預算案表示,去年香港新股集資額達2,600億元,按年增加12%。面對龐大而複雜的證券市場,當局須不斷檢視有關規管制度、精簡程序、提升市場效率和質素。

證監審IPO意見分歧

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表示,現時《公司法》、《專業會計師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以至防止賄賂等條例,由不同機構掌管,對規管企業有限,建議重提由證監會接管港交所的上市科,若證監會不能接掌上市科,很多項政策也做不到,如上市公司公布季度業績等,違反內幕消息披露又不能刑事化。近年有關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是否盡責,也備受批評,若上市科由證監會接掌,獨立董事亦受證監會監管。

會計師公會會長張頴嫻表示,近年市場環境複雜,加上經濟波動,適時的檢討是重要。她不認為現行制度有很大缺漏,但該會歡迎繼續作出優化。她又指,太多監管會影響效率,同時監管太複雜,會影響對投資者的吸引力,故在監管與市場有效運作間須有平衡。

問及是否應重提將上市審批權交予證監會,她說規管現行制度的因素若仍然有效,沒有需要改變,除非環境變化令有關因素已不再適用,可以再作討論,但強調該會對此未有立場。

港交所發言人表示,會與證監會就檢討上市架構一事緊密合作,在適當時間才會提供進一步資料。證監會發言人則表示,會與港交所合作。

冀擴大RQFII額度

當局對上次檢討證券及期貨市場規管架構是○二年發生「細價股」事件後,當時政府委任專家小組進行檢討,建議將港交所規管上市的職能,改由證監會之下新成立的香港上市局履行,後因港交所強烈反對,上市審批權最終保留在港交所,但證監會可透過「雙重存檔」對上市申請提出意見。

預算案又提及,增加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額度,以及在中央宣布後盡快推深港通。另外,證監會決定在明年三月十五日起,實施擴大淡倉申報範圍以涵蓋所有可進行沽空的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