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指數公司包括MSCI及富時擬將被證監會「點相」的股權高度集中公司剔出旗下指數,據悉,部分榜上有名的公司關注如何解除股權高度集中警告,從名單中「洗底」,要求證監會可否刊發進一步公告指公司已不再是股權高度集中。不過,消息指,證監會認為公司是有途徑去證明本身股權架構,無意解除有關警告。
消息指,證監會無意解除公司股權高度集中警告。首先,有關公布只列明是公司於某一日的股權架構,用意是提醒投資者,股份價格可能因此而大幅波動,宜審慎。由於證監會的公布是顯示公司於指定日期的股權資料,那些是當日發生過的現象,不可能刪除。
另證監會自○九年中已開始公布公司股權高度集中,整個設計與公司是否被納入或剔出某些指數完全無關。指數編制公司有權決定剔出指數的條件,指數公司只是利用證監會的股權高度集中公布作為其中一個參考指標,故公司如何證明其股權高度集中的問題得以解決,是公司與指數公司之間的事。
再者,上市公司其實是有途徑去證明本身的股權架構,不一定要證監會刊發進一步公布證明公司已不再是股權高度集中。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29條,上市公司有權就其股份的擁有權進行調查,要求券商提交於指定日子內股份受益人的資料等。
近年殼股成風,被證監會「點相」的股權高度集中公司名單大增。證監會資料,自○九年七月至今,股權高度集中的公布已達96宗(部分公司被「點相」超過一次),其中一四及一五年被「點相」的公司數量更明顯增加。
MSCI最近宣布,將被證監會發出股權高度集中的股份剔出旗下指數,直至公司作出足夠披露,並確定已增流通性,令股權不再高度集中,才可在12個月後,被重新考慮納入指數。據悉,有上市公司向證監會反映,被列入名單後,證監會沒有機制在公司已不再是股權高度集中時,向外刊發有關公布。
君陽證券行政總裁鄧聲興稱,證監會公布名單讓投資者要小心是正確,但當公司配股後,股權不再集中時,若不再解除股權高度集中警告,可能引起誤會,證監會有需要更新有關情況。
不過,他承認要證明公司不是股權高度集中就很困難,「如公司(股權)打散後有10個股東,但是否不是同一班人?就好難證明!」他建議,證監會公布股權高度集中公司應以通告形式,不再保存名單。
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表示,證監會既然公布了公司是股權高度集中,也應該有機制可讓公司脫離名單之外。他同意證監會要作反證很難,也不想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