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先生問:近期政府修訂退休時提取強積金的方法,本人臨近退休,應如何處理我的強積金?
御峰答:由今年二月一日起,年滿65歲者,可以有三種方法處理強積金。一是一筆過提取帳戶內所有強積金,二是將強積金全部保留在帳戶內投資,三是分多次提取帳戶內的強積金。新方案為供款者提供更靈活提取強積金的方式。
強積金作為退休資產的一部分,供款者應該一併考慮自己其他退休儲備,以及是否急需現金作生活費或其他用途,從而作出周全的退休安排。一般而言,退休後生活支出有三大需要。首先是當前基本生活需要。如果供款者沒有其他固定收入來源,例如年金或租金收入,就適宜分期提取強積金作為代替收入。
其次是維持購買力的需要。大部分年金產品都以固定金額派發,計算通脹之後,可能不足以維持購買力。供款者可保留強積金帳戶繼續投資,利用投資收益保持現有生活的購買力。
第三,隨着現今人均壽命愈來愈長,不少人可能忽視了長壽帶來的財政風險。因此,供款者亦可將強積金全數提取後購買終身年金,以備因長壽而帶來的額外支出。
不論供款者選擇分期提取強積金還是把強積金全數保留在帳戶內,未被提取的強積金都會繼續投資於你所選擇的基金,資產值亦會隨着市場波動而變化。例如近期港股大幅波動,如投資者通過賣出港股強積金套現,可能就要留意相關投資風險。因此,分期提取強積金,亦為不熟悉股市走勢的投資者,提供一個平滑強積金賣出價格的方案。
另外,假如閣下的投資組合包含保證基金,須要留意是否會因為提取全部或部分強積金,而未能符合某些保證條款,假如投資年期未通過「鎖定期」,就不能得到有關的保證回報。
供款者申請提取強積金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無論是選擇全部提取強積金或是分期提取,之前都需要檢討投資組合,適時作出調整。
御峰理財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