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促寬稅務優惠門檻

香港冀增強發展成企業財資中心的優勢,安永香港及澳門區稅務主管合夥人何淑芬認為,若政府無意降低利息支出扣稅門檻,以及改變「實體為本模式」的傾向,即將落實的稅務優惠效果將大打折扣,令有意來港設立財資中心的企業卻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擬於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稅務條例》修訂建議,為企業財資中心提供稅務優惠。何淑芬接受本報專訪時透露,政府最近完成第二輪相關諮詢,安永就政府建議提交意見。

香港發展企業財資中心上的劣勢,在於未容許企業就利息支出扣稅,意味僅根據企業的利息收入作納稅基礎,在反映企業實際所得的淨利息收入時,實際稅率便會因此大幅飆升。

扣稅新建議執行有難度

何淑芬指出,政府新建議引入扣稅安排,但企業需符合兩大條件,包括要證明企業對手在當地亦有納稅,而且實際稅率高於香港,後者的證明要求或涉及企業的關連或聯營公司,要視乎合營企業的合作意願,執行上有很高難度,政府有需要予以放寬。

政府又提出兩大模式作優惠要求,「實體為本模式」即企業要成立獨立的實體,專門處理財資業務,另方面,「業務為本模式」無獨立實體要求,但財資相關業務須佔公司75%資產,何淑芬反建議政府應採用業務為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