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人新制 證監摸底

證監會加強規管新股保薦人制度已實施兩年,消息透露,證監會正檢討有關制度的成效,向全港所有保薦人發出大型問卷調查,要求保薦人提交自制度實施後有關新股保薦工作的資料詳情。在收集資料後,證監會稍後或會發表相關的行業報告。

保薦人新制度於一三年十月一日實施,目的是提高保薦人質素,減低新股市場風險,惟近期新股質素備受市場關注,尤其關注創業板「啤殼」的風氣。消息指出,證監會正檢討保薦人制度自實施以來的成效,月前向全港所有獲發6號牌(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及從事保薦人工作的商號,發出問卷調查,要求商號在本月底前提交問卷。

投行界指證監會主要了解保薦人執行有關操守準則新增第17段情況,第17段主要加入多項保薦人責任。

新股上市審批加快

據悉,證監會要求保薦人提交由一三年十月一日至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期間,所有已接受的新股保薦工作相關資料,包括申請人名稱、提交上市申請前所進行盡職審查的時間、保薦人費用、包銷的金額及比例、及商號有否作上市前投資等。

證監會亦關注保薦人在新制度下的成本,如現行收費是否足夠涵蓋所涉保薦工作的成本,以及保薦收費水平及結構有否改變。保薦人的資源分配亦是另一個範疇,如除了新股外,會否從事其他活動(如收購合併等),以及每年花在相關活動的時間分配比例。平均計,保薦人又有多少單新股保薦工作是同時進行;或最多同時處理多少宗新股保薦工作。

市場曾擔心新制度實施後,會令保薦人及上市的整體成本增加,或不願從事規模較小的新股工作,甚至規模較小的保薦人遭到淘汰。

德勤中國全國上市業務組聯席合夥人歐振興表示,新制實施後,上市申請審批速度比之前快,大約由入表到審批只需約兩個月。由於有即時曝光制度(招股章程草擬本即時上網),申請人會較審慎,在申請及上市過程的參與度會增加。不過,各方提交上市申請前的準備工夫也大增,確保申請不會遭「貼堂」,從核數師角度,成本確增加,「如公司的債務狀況,入表時要做一次,到臨近上市時,要再作更新,換言之,工作重複咗,成本高咗。」

業界:難控制「啤殼」

至於近期「啤殼」活動惹關注,他指有關現象,與保薦人把關是否足夠難相題並論,因為申請上市時,公司都有實際業務,上市後目標改變,保薦人也難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