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燃氣(00384)前正副主席李小雲及徐鷹二○一一年遭罷免後,企圖行使認股權認購1.05億股中國燃氣,但被拒。二人其後向中國燃氣索償,但申索失敗,二人昨向上訴庭上訴。
原審法官認為二人並無按內地外匯管理局規定,在參與認股權計劃前取得官方准許。二人昨日稱,行使案中認股權屬境內交易,毋須准許。
案件編號:CACV215 /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