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支付寶、餘額寶、財付通等在內地急速流行的互聯網金融產品在香港開始廣為人知,本地金融和科技界再掀起發展金融科技產業的討論。
香港政府在一九九七年曾成立非正式工作組研究金融科技基建。當時工作組報告提出需要重點建設金融系統中五個組件,以穩定科技平台及提升效率,當中包括:業界機構和相關從業員、金融產品、金融政策、穩健的產業建構及科技平台。
金融系統中除了業界機構和相關從業員之外,系統最終使用者同樣重要。例如,商業機構及市民應付日常經濟活動需要電子支付平台,而大型機構則以傳統銀行作支付。那小微企和市民呢?多少人曾經用八達通去街市或過數給朋友呢?
然而,近年在國內外成功的互聯網金融公司(當中不乏初創企業和科技企業),就是針對傳統金融機構較少注視的這群使用者,他們需要方便的小額支付服務、小額短期貸款等。而傳統金融系統是以大機構作跨國大額交易的需要來設計,以致在政策、保安和交易程序較嚴謹。這一直是合理的做法,卻對一眾小額金融系統使用者帶來「逆」經濟效益。
觀乎近年較為人熟悉、由官方帶動的金融科技創新平台項目,可能是將在今年底推出的電子支票,但大眾對此有多少認識?他們知道電子支票可以在你的iPhone或Android裝置使用嗎?是否會較接受如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艾瑞諮詢研究機構預期,在一六年內地的第三方支付(非銀行和聯通,在線和流動通訊裝置)規模將達27萬億元人民幣。中港金融科技公司從中應該把握商機。
互聯網金融業在內地經歷粗獷式發展,威脅到聯通支付系統和銀行傳統業務。國家部門近日先後發布關於互聯網金融的管理辦法和徵求意見稿,意味互聯網金融業發展已從「無王管」年代進入「部落社會」,由「部落長老」分管階段。當中《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尤其重要。《指導意見》和《管理辦法》明確訂出政府機構在互聯網金融中的行業監管範圍,規範「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信託和消費金融」、「 資訊中介」業務界線。
評論雖認為國家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突收緊,扼殺了金融科技發展勢頭。筆者認為適當指導意見總比「無王管」對大眾有保障。而《管理辦法》還在徵詢階段,央行也願意接受意見。業界經歷無規管的成長年代後,總要進入行業整合及淘汰階段,現在總結國家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成效未免言之過早。
香港電腦學會理事會理事,現職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曾任滙豐銀行財務部和資訊科技部,熱衷科技發展。
作者:湯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