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皇后大道中152號全幢皇后大道中心的Silver Net Ltd.,其公司董事鍾國鎏遭入稟高院控告在投資計劃中誤導,鍾等遭申索賠償。
原訴人林漢南指,早於八二年認識鍾,鍾稱他是Silver Net董事,皇后大道中心由鍾的家族持有,又帶他參觀該廈。林稱○九年在鍾及互惠基金公司Gemini Funds Ltd.董事黃潤誤導下,向該基金公司支付了200萬美元認購一聲稱投資山西煤礦項目的基金股份;但該基金其實是投資銅鐵礦,鍾本人亦無投資2,000萬元在基金。林只收回部分投資款,現向上述基金公司追討147萬美元(約1,151萬港元)餘數,兼向鍾、黃申索誤導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