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兌風險計法有別 凸顯維繫聯匯決心

聯匯影響港銀資本處理方法,國際清算銀行(BIS)唯一認為香港與國際實施標準有「實質性」差異,是市場風險標準計算下,港元對美元外匯風險的本地資本處理方法與巴塞爾要求不同。

有指本港不夠嚴謹

以巴塞爾標準計算,樣本銀行加權風險資產平均影響為2.6%,但是有兩間銀行的影響均高於5%,最高達7.1%。銀行界指此舉反映金管局長遠維持聯匯決心。

有銀行家認為香港不及國際標準嚴謹,所以出現計算結果的分野,在評估中才被定為有「實質性」差異,仍然值得留意。

有財資市場人士則認為,金管局同時手握聯匯及《巴三》香港地區標準,此舉反而意味當局長遠維持聯匯的決心,做法可以理解。

金管局發言人解釋,巴塞爾市場風險標準計算法無考慮聯匯減低外匯風險因素,基於聯匯制度,香港容許銀行在計算市場風險資本要求時抵銷港元對美元的相反方向淨頭寸。

發言人又強調評估計劃並不是衡量銀行承擔的風險水平,亦不應理解為兩間銀行的外匯風險被低估、或顯示該銀行外匯風險管理制度存在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