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實施保薦人「貼堂制」一周年,監管事務總監戴林瀚認為上市申請版本整體質素大幅改善,並減少監管機構的意見數目,從而加快上市流程。不過,他承認,申請版本質素改善與新股質素未必有直接關係,港交所仍收到部分複雜及新穎的商業模式個案,在保薦人新規管制度實施的首十五個月,被拒絕的上市申請由之前的6宗,增至14宗。
港交所於一三年十月一日實施保薦人新規管制度,並於去年四月一日落實被形容為「聞風喪膽」的新辣招。保薦人在提交上市申請時,申請版本會隨即上載到港交所網站。若被「打回頭」,公司及保薦人的名稱更會被「貼堂」,而且是永久性。
戴林瀚接受本報訪問時稱,申請版本放上網站目的有兩個:第一是確保質素,加快上市時間表;第二是加強透明度,令投資者及分析員可在上市過程中了解申請人資料,並於早期就投資分析及評估展開工作。
他指,根據港交所評估顯示,大部分提交的申請版本質素已大幅改善,與以往相比,已屬大致完備版本。此外,透過上網,港交所可在上市早期收到公眾對申請版本的查詢或投訴,而以往只能在申請人通過上市聆訊,並刊發聆訊後資料集時才收到投訴,這可降低上市過程的潛在延誤,也可達致公眾對申請人質素審查、改善市場效率的目的。
他指,保薦人新制度實施首年(一三年十月至一四年九月底),處理主板及創業板上市申請以提交上市委員會審批的平均曆日,分別按年下降41%及48%。主板及創業板每宗申請的平均意見數目亦下降55%及53%。
雖然港交所滿意成效,但不少新股仍出事,尤其是上市不久就發盈警,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就直指,顯示加強保薦人監管成效不大。
戴林瀚承認,申請版本質素改善與申請人的質素未必有直接關係,港交所仍收到不少複雜上市申請個案,但在新制度下(一三年十月初至一四年十二月底),被拒絕的主板及創業板上市申請由一二年七月至一三年九月底的6宗上升至14宗。
至今只有4宗(兩宗主板,兩宗創板)「打回頭」的申請,其被「貼堂」是否沒有阻嚇作用?他指,申請版本需上網有六個月過渡期,即於去年四月才實施,而在過渡期內實際被「打回頭」的個案大幅高過4宗。
對於現時沒有進展的上市申請,公司名稱會公開,會否引起市場不滿?他指,申請版本上網目的就是要增市場透明度,申請人在提交上市申請時就要有準備,在符合上市公司所有規則下營運。他並指,沒有收到市場意見要求檢討公布失效、撤回等個案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