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程序覆檢委員會發表一三至一四年度報告,關注證監會向中介人發牌的處理時間過長,處理申請所需時間由八個月至四年零五個月不等,當中一宗過渡申請,更竟然需時八年才完成。
覆檢委員會在去年六月十九日,與證監會高層非正式會晤時,曾討論如何改善其監察機制,期望更有效地監察其未能完成的牌照申請。
另外,港交所(00388)昨日表示,根據內幕消息條文刊發盈警的新上市發行人,應確保有關內容屬招股章程日期後出現的重大發展而發行人尚未披露的資料。發行人若擬向市場提供關於上市後財政狀況且不屬內幕消息的額外資料,應確保資料有意義及具體,並非重述招股書中的披露,同時發行人應選擇適當標題類別描述資料性質。
對於新股上市後不久就發盈警,據悉,港交所認為很多新股盈利下跌其實是因上市開支所致,有關盈警資料其實已在招股文件披露,故這些新股未必需要再發盈警公告重述招股書中的披露。
港交所同時又希望,進行股本集資的發行人應在集資時清楚披露預定的集資用途,並在年報中向股東匯報集資所得款項的實際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