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豐大廈發展商港豐集團捲入貸款糾紛,港豐集團股東何建華及喬秀英,昨遭天津市裕豐隆資產管理(下稱原訴)入稟高院追討3,985萬元(人民幣‧下同)。
入稟狀指,港豐集團旗下港豐房地產開發(深圳)原本拖欠深圳發展銀行龍華支行(下稱龍華支行)至少1.5億元。一○年深圳長城國盛投資擔保控股同意向龍華支行提供1.5億元現金抵押,以解除港豐深圳當時的物業抵押,以將物業公開發售。港豐深圳須向長城國盛支付服務費,何、喬兩人則為長城國盛擔保損失。
不過,港豐深圳一直拖欠3,985萬元服務費。至今年四月,長城國盛將債務權益轉予原訴,原訴現興訟追款。
傳訊令編號︰HCA2405 / 2014
印度裔商人Gurdas S. Choithramani控告滙豐八十年代賤售旗下公司物業,向滙豐索償百億元,但高院早前裁定Gurdas無權興訟,剔除其申索;Gurdas不服,提出上訴。滙豐指Gurdas無財政能力兼無上訴勝訴機會,昨向上訴庭申請,要Gurdas就上訴先向滙豐支付訟費保證金。上訴庭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CACV117 /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