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道西太子大樓地下商舖連前園等名為「花墟1號」的一批物業,一一年六月立約以2.4億元易手,但交易告吹兼引發訴訟。高院去年裁定賣方可沒收訂金3,600萬元,買家不服,昨提出上訴,上訴庭押後裁決。
上訴買家是BVI公司Channel Green Ltd.,賣方是太宏有限公司。
買家以上址前園架起「車仔檔」違反政府租契等理由拒絕成交,買家昨上訴指,買賣協議雖訂明買方不可以物業「加建、改建或僭建之建築物」向賣方提出質詢或藉詞拒買,物業以「現狀」交易,「車仔檔」不屬協議上指的「建築物」,故賣方不能以該條文作「擋箭牌」。
買方又上訴指,3,600萬元是樓價的15%,超出一般10%的沒收訂金水平,故有罰款成分,不可當作訂金沒收。
案件編號:CACV174/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