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位於灣仔莊士敦道130-132號及134-136號,現已改建為服務式住宅CHI 130。
被指欠205萬尾數
原訴是經營Hoi Fu Property Co.的Hoi Lung Group Ltd.。○九年六月原訴與買家簽訂之代理協議中列明,買家須向原訴支付交易價1%作佣金。同月買賣雙方簽訂臨約,但臨約列明買家只須支付200萬元佣金。原訴稱此屬「文書錯誤」,買家曾保證交易完成後會支付405萬元佣金,但同年十二月交易完成至今,買家只支付了200萬元,原訴故現追餘額。
傳訊令編號︰HCA232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