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筆陣:強拍創雙贏

發展局局長當年提出降低強拍申請門檻,引起激烈爭議,更有議員刊登全版報章廣告,指降低門檻是幫發展商強搶民產。幸得局長擇善固執,降低申請門檻的建議最終得以落實執行。

過去數年強拍申請數目大升,投訴發展商或代理用非法手段強迫賣樓的情況卻未見湧現。相反,大批原舊樓小業主可以高於舊樓市值賣樓套現,並換購較新的單位,得以改善居住環境。近年市區樓價飛升,其中一個原因是多了被收購的舊樓業主換樓所致。

近日有發展商把小單位合併為大單位,以符合申請強拍門檻,再次引起社會對強拍條例的討論。過去有小業主把大單位分拆為兩個小單位,成功阻止大業主申請強拍。今回由小單位變大單位可否成功,有待土地審裁處裁決。

筆者一直認為,要成功收購八、九成業權份數才可申請強拍,收購價須極具吸引力及高於舊樓的市價,否則不會有這麼大比數的小業主同意出售。

舊樓業主普遍歡迎

事實上,市區舊樓的收購價動輒過萬元一呎,比同區舊樓的市價高出起碼兩、三成,小業主對於被發展商收購大多歡迎。過去申請強拍門檻為不少於九成業權,實在非常難達到,因此間中亦有傳出以不法手段強迫小業主出售物業的消息,以達到申請強拍門檻。但自從申請門檻降低後,達標相對容易,以不法手段強迫賣樓的情況大幅減少。

香港市區舊樓甚多,很多更沒有電梯及維修情況極惡劣,而且並未用盡地段的地積比率。重建這些物業能提供更佳居住環境,更有效利用土地資源,強拍條例的目的就是促進舊區重建。

發展商成功收購了八、九成業權後,需要申請強拍,主要原因有(一)小業主不知所蹤;(二)業權有問題不能成功出售物業;(三)小業主貪婪,叫價太高;(四)小業主因非金錢因素而堅拒出售物業。

助掃除「非金錢」障礙

在第一及二種情況,強拍是無可避免,發展商必須通過強拍才可統一業權。至於第三種情況,以筆者經驗,很多小業主只是希望爭取更高補償金額,大多數案例均可於土地審裁處聆訊前或聆訊中途達成和解協議,終止聆訊。

第四類情況最為棘手,這些小業主往往以祖業或其他情感因素抗拒出售物業,他們並不理解強拍條例的目的,正是要解決發展商面對非理性業主時所遇到的障礙。較富裕的小業主若有錢聘用律師抗辯,經律師分析抗辯的理據及勝算後,大部分會知難而退,不捨得賣樓也會放棄抗辯。相反,一些草根市民沒有能力聘用律師,憑一己之見堅持反對強拍申請,最終多不能成功,更可能輸掉堂費,賠了夫人又折兵。

總的來說,強拍條例成功促進舊區重建,不少小業主已受惠,發展商亦得到不少新項目,可謂雙贏。當然,任何法例也非十全十美,強拍條例亦有改善空間,日後有機會再談。

陳超國

第一太平戴維斯估值及專業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擁有二十多年資深專業地產服務策劃經驗,為行內公認經驗豐富的專家。陳氏亦為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資深會員、香港測量師學會資深會員、英國仲裁學會會員及香港政府註冊產業測量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