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礦業(00340)前執行董事陸健,上月因行賄等罪在區院被判入獄2年。陸健不服定罪及判刑,已提出上訴,高院昨批准陸健在等候上訴期間保釋外出。
中礦○八年十一月以1,500萬元把旗下臍帶血儲存業務售予合易投資,惟陸當時向中礦董事局隱瞞自己與合易投資的關係,即合易投資乃陸妻的親戚所成立,陸並為合易投資安排大部分收購款項。陸另向中礦前財務總監兼公司秘書余藹琪提供150萬股中礦(當時市值約33萬元),作為處理上述交易的報酬。案中余同被判囚。
案件編號:CACC283 / 2014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被指疏忽、誤導及違約,現遭兩名投資者Frank Lee及Lay Kuan Kwek Lee入稟高院索償。
原訴投資者指控滙豐違反了一份○六年八月簽訂的合約,內容與原訴投資共1,000萬美元(約7,800萬港元)於滙豐一另類投資組合有關。原訴並指稱滙豐在○六至○八年間,就上述投資的相關資料作出誤導,及滙豐自○六年八月起不當管理上述投資及作出疏忽建議。
傳訊令編號:HCCL21 /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