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保計補償免先抵債

存款保障計劃(存保制)有望簡化補償程序,財庫局及金管局昨日公布諮詢文件,建議存保制改為先補償受保市民的存款上限,毋須先與欠款互相抵銷,料補償日期將由六周縮短至最快七日。學者指出,隨着通脹及資產價格上升,當局應定期檢討存保額上限,以維持覆蓋率達90%水平。

香港一一年提高存保制的受保障金額以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今年五月再建議港府改善存保制,包括加強補償效率、改為以存款總額作補償,及減少對外匯基金倚賴。金管局等再就改善存保制進行諮詢,內容與IMF的建議相若,包括效法英國、新加坡、澳洲及歐盟等的補償計算方法。

諮詢文件建議採用的新方法下,假設客戶同時在銀行有50萬元存款及30萬元借款,在銀行倒閉後最快七日就獲發放50萬元存款補償,應付日常開支和短期資金需求,然後再向銀行償還相關的30萬元債務。根據現有機制,相關客戶在銀行倒閉後,需要先待銀行將50萬元存款扣除30萬元債務後,在六周內發放20萬元補償。

銀行徵費不會增加

其他建議包括修訂補償金額參考日期的確定性,以及透過電子通訊渠道向存款人發出有關補償和安排的通知,文件指出,儘管有銀行會因採用總額方法而繳交較多供款,但會受惠簡化程序和節省資訊系統和合規成本減少,銀行的存保制徵費比率不會因新建議而增加。據悉,現存保基金總值21億元,目標為受保總額的0.25%,即約41億元。

學者籲上限睇通脹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麥萃才表示,存保制推行多年並向銀行徵費,有條件改善機制及效率,建議令市民可更快獲得補償,減輕市場在面對銀行倒閉時的心理負擔。他續指,隨着通脹和資產價格上升,當局應定期進行存保金額上限的檢討,以維持覆蓋香港九成存戶。

永隆銀行助理總經理鍾少權認為,儘管近年香港的高淨值資產人士比例上升,但大眾市場的平均資產金額仍然平穩,未見誘因要檢討存保金額上限以維持覆蓋率。據了解,現時香港的存保制覆蓋率維持約九成水平。

港府改善存保制建議

1.按受保障存款總額釐定存保計劃下的補償金額發放補償,即在釐定及發放補償金額時,存款人的受保障存款毋須與其在同一銀行的負債互相抵銷

2.提高用作釐定計算補償金額的參考日期的確定性,以加快計算存款補償金額

3.啟動存保計劃發放補償時,書面通訊方法外,存保會可透過電子渠道通知存款人有關補償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