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再生董事須交訟費保證金

正遭證監會呈請清盤的中金再生(00773),早前向高院申請撤銷臨時清盤人任命,該申請已訂於十月審理。高院昨下令中金再生的執行董事姜延章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閆啟平,就上述申請須先交付約182萬元訟費保證金。

臨時清盤人另要求閆披露公司於清盤訴訟的資金來源,圖掀出「幕後金主」;但法官現認為此要求對考慮訟費並非必要。

姜、閆兩人去年以公司董事身份通過決議,聘請律師代表公司參與清盤案,公司已表明反對清盤呈請。

案件編號:HCCW210 /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