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同意1元轉讓股份
入稟狀指,王明凡○八年五月與王明均、王明優、王明清,及中國香精執董李慶龍簽訂協議,王明凡同意以1元代價將他所持的冠利資源有限公司(Wide Strong Resources Ltd.)股份及該公司附屬轉予王明均。
根據中國香精○五年十一月的招股章程,冠利資源當時由王明均持66.7%股權,餘下的33.3%由王明凡持有,冠利資源的主要業務為貿易。
王明凡兩年前亦被兄長王明均告過一次,當時兄投訴王明凡等藉「以新股代債」增持中國香精的控股公司股權,要求聲明「以新股代債」無效;但兄的申索結果在本年一月遭高院剔除。
傳訊令編號:HCA81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