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星「回水」案朱氏父子列被告

證監會指群星紙業(03868)誇大業績而興訟要其「回水」給小股民一案,證監會最近接連「出手」,繼上周成功向法院申請為群星委任臨時接管人及經理人,昨再進一步獲高院批准,把群星前主席朱玉國及其子朱墨群(群星前副主席)拉入案中作被告,尋求法院頒令強制朱氏父子提供群星的主要營運公司山東附屬之資料。

該群星主要營運公司是山東群星紙業(下稱山東附屬),佔了群星大部分資產,但這家山東附屬卻已私下在內地展開破產法下的重整程序,內地法院並已為山東附屬委任管理人,但群星從無作出披露;證監會遂在上周五「漏夜」緊急向法院申請為群星委任臨時接管人及經理人。

再申解凍資被拒

群星昨在庭上表明反對委任臨時接管人及經理人,法官容後處理,並指示雙方向法院交入證據以支持理據。證監會昨亦指出,群星之前明明向本港法院表示過山東附屬坐擁很多現金,但令人驚訝的是,原來山東附屬在本年二月以「無力償債」為由,展開破產法下的重整程序。

群星被指上市前後均有誇大營業額,證監會去年年底興訟逼群星「回水」給小股民,法院已先行下令凍結群星資產,凍資額為19.68億元,證監會表示至今已找到群星在本港的約1.5億元。

群星昨日亦要求解除凍資令,但遭法官即席駁回。

案件編號:HCA242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