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政客倡議徵收高額股息稅,我認為高額股息稅缺乏基本的邏輯性。股息不用交稅的前提是派息的企業早已繳交過利得稅。如果派息又再徵稅,豈不是雙重徵稅?
因此,股息若要徵稅,前提是政府不再徵利得稅!取消利得稅並非匪夷所思的事。波士頓大學的Kotlikoff教授和幾位學者,去年發表一篇文章(註),利用電腦運算,模擬取消利得稅,結果發現不但對經濟大有裨益,對打工仔收入也有好處,而且政府仍可維持既有收入。
我認同取消利得稅,然後向所有個人收入包括股息、變現的資本增值、租金收入、版稅、薪金等,一併徵收累進的個人所得稅。
現時香港個人所得稅累進性嚴重不足。其實,最高邊際稅率調升至50%也不為過。若大幅擴闊稅階,最高邊際稅率雖大幅調升,大部分打工仔的稅務負擔仍可下降。
在全球化和資本主義的大環境下,經濟出現史無前例的收入極端不均現象,完全是市場主導。自由市場帶給我們高效率的資源配置,收入分配卻不會平均。譬如有舖位業主連年大幅加租,收入驚人,但是在其舖位營營役役做生意的小老闆和工友,收入可能只屬微薄。
收入不均本來不是問題。由於能力、際遇、努力與否等不同,收入平均才奇怪。但全球化之下,收入變成極端不均:擁有特殊因素、背景、有資源的人,在全球需求帶動下,收入可以相當驚人。
早前有報道指剛卸任聯儲局主席的伯南克,一場演講的酬勞達25萬美元,比做聯儲局主席時的全年工資還要高!一個成名的作家、藝術家、球員、名模、歌星或者創業成功的IT才俊,年收入可達千萬元甚至以億元計。
經濟學指出擁有特殊條件、賺取超高回報的人,即使要多交一點稅,仍會因稅後收入吸引,而不大可能不去提供他所擁有的生產要素。以伯南克的演講酬勞為例,縱使要交百分之五十的稅,相信他仍會演講。一般來講,收入愈高,這類經濟學稱為「經濟租」(Economic Rent) 所佔的比重就愈高。
從這個角度看,一切個人收益都應納入稅網,我建議大幅擴闊稅階、大幅調高累進性。而為達到較高的經濟效益,應讓自由市場去決定個人收益;為達到更公平的收益分配,應用累進式徵稅和轉移,去解決收入極端不均的問題。
註:Simulating the Elimination of the US Corporate Income Tax, NBER Working Paper No. 19757
香港大學經濟系學士、多倫多大學經濟學博士,專攻政策研究。研究範圍包括社會保障、教育、醫療、房屋、宏觀經濟、國際金融等。曾任職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經濟部及安大略省經濟局,回港後在香港中文大學及嶺南大學先後任教,現為嶺大教授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