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規範互聯網金融傳聞愈來愈多,內地報章報道,人行正與多個部委加緊制訂一份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辦法,分工監管之餘,亦朝「負面清單」原則進發。
《第一財經日報》引述消息人士指,由人行牽頭,包括中銀監、中證監、中保監、工信部等多個部委正籌備一份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辦法,將明確監管職責分工,初步訂為中銀監負責監管P2P行業、中證監負責眾籌業務、人行則負責第三方支付的監管。報道指,人行或採用「負面清單」理念,即就互聯網金融業務設定一些禁區。
有聲音指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業造成威脅,為人行欲出手干涉的其中一個原因。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上周末在一論壇上表示,監管當局在考慮各項政策時,「不是着眼於動了誰的奶酪」,並續指鼓勵互聯網金融發展時,應該在一定的原則下審視創新和一些不能夠觸碰的紅線。
內地《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人行就此提出五大原則,如互聯網金融創新須以市場為導向、服從宏觀調控和金融穩定的總體要求、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及妥善處理政府監管和自律管理的關係。
人行雖說「不宜管得過多、過死,要為創新和發展留有空間」,惟人行亦重申互聯網金融不能影響銀行體系流動性轉化,進而降低銀行體系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支持能力,亦不能借互聯網金融名義非法吸存、非法集資、非法從事證券業務等非法金融活動,分析指該監管制度明顯針對餘額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