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戶認誤導證監會 判罰款

散戶投資者吳鍇澤在證監會調查涉及泰豐集團(00724)股份的造市活動時,向證監會調查員訛稱某些落盤指令乃他親自發出,他因而被控兩項誤導證監會罪,他昨在東區法院承認控罪,被罰款1.6萬元,及另須繳付證監會調查費。

證監會發現,被告吳鍇澤的證券戶帳戶無可能是由他本人操作,皆因有關落盤指令是透過另一男子黃俊所處辦公室的互聯網協定位址(IP)發出;被告容許黃登入並使用被告之網上證券交易帳戶,發出落盤指令的正是黃。

證監會另外正檢控黃俊造市,案件已訂於本月二十日進行審前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