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知名的大型玩具商MGA Entertainment Inc.二○○二年在本港控告小廠商侵犯MGA旗下「Bratz」公仔版權,高院認為MGA拖延多年一直無把訴訟付諸審訊,嚇走了小廠商客戶「陰乾」其訂單後,MGA才終止訴訟,高院二○一一年故判MGA須向小廠商賠償725萬美元(約5,655萬港元)。MGA不服賠額,昨獲終審法院判上訴得直,賠額大減至45萬美元(約351萬港元)。
案中的小廠商是Jurg Willi Kesselring、其相關公司Toys & Trends(Hong Kong)Ltd.及Cityworld Ltd.。
案件編號:FACV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