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監局籲以高低價表述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繼本周初表明,不建議發展商以折實呎價表述發售單位價錢後,昨進一步認為,發展商以平均價及平均呎價等表述,極可能構成失實陳述或傳播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故建議採用最低及最高售價作表述。

新地:會遵守配合

該局指出,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的精神是要賣方提供與事實相符的資料,確保買賣透明公正,局方認為,現時發展商以平均價、平均呎價、平均折實價及平均折實呎價等作表述,極可能構成失實陳述,因每個單位或因不同買家而享有不同折扣,故建議考慮以最低及最高售價表述某一批單價錢。

對於銷監局不建議發展商公布平均呎價,新地(00016)副董事總經理雷霆表示,平均售價只是給有興趣買家對樓盤價錢一個概括印象。若銷監局建議用一個幅度表達,公司當會遵守配合,因為最後每個有興趣買家都會從價單查看欲購單位的價錢。

恒地(00012)營業(一)部總經理林達民表示,集團必定會遵守銷監局所有合理的規例。長實(00001)執行董事趙國雄回應,凡政府或銷監局有指引,集團會百分百跟足,他認為,買家通常最關心自己選購單位價錢,若要知道平均呎價亦可自己計數,故即使發展商不公布平均呎價亦不會影響銷售部署。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麥萃才表示,除以最低及最高價表述單位售價之餘,認為亦可保留平均呎價,令買家對該批單位整體售價作偏向上限或下限價水平,有多一個資訊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