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銀行遭其不良資產交易部(Distressed Debt Trading Group)前副總裁鄭錦璇(Tadjudin Sunny)追討2,830萬元花紅,鄭投訴上司評核工作表現不公,又指責美銀為避向她發放按工作表現計花紅,○七年更索性解僱她,案件昨在高院開審。美銀指花紅是酌情性質,並非按工作表現發放,又指公司有權隨時終止聘用鄭。
鄭錦璇向美銀追討○五年至○七年間的表現花紅。鄭錦璇本身是印尼華人,在美國大學畢業之後,轉往新加坡工作,二○○○年經獵頭公司介紹來港加入美銀,任職分析員。
鄭堅持美銀的花紅是按工作表現而發放,她指最初加入美銀時,由於只負責印尼市場,故花紅有限,其後獲派涉足其他區域業務,花紅即大大提升。鄭一方稱,○二至○四年間,她平均獲發相等於其貢獻盈利的16.6%作花紅,但○五年換了上司後,新上司並沒有按既定程序把她的工作表現評核交給她回應,令她一直不發現自己的工作表現被降級,○六年亦如是,影響她該兩年的花紅收入。
○七年六月美銀向鄭發出警告信,要求她改善工作表現以及態度,約兩個月之後(即八月二十日),美銀給予鄭一個月代通知金將她解僱。
鄭指,美銀解僱她純粹是為了避向她發放表現花紅,她又指自己優秀表現招致○七年上場的另一男上司妒忌,她遭解僱,該男上司便可奪去鄭的功勞,獲發更多花紅。
案件編號:HCA32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