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匯掠權 會公反對

香港會計師公會(下稱會公)新任會長陳錦榮表示,對於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框架建議,財匯局有權於收集到部分資料後,通知會公暫停某家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或續牌建議,會員普遍表示反對,憂慮是「未審先判」。會員同時反對將會公現時六項監管功能全部轉移至財匯局,直言「真係好stupid(愚蠢)。」

陳錦榮接受本報訪問時稱,十月發表上市公司核數師審計監管框架後,很多會員關注財匯局可於收集部分資料,如正在調查的資料後,通知會公暫停對會計師事務所或個人會員的首次註冊或註冊續期,「註冊對會計師行及會員非常重要,因為若未能註冊,等如沒有執業證,無得簽審計報告。」

陳錦榮:暫停註冊無準則

他又說會員認為有關建議模糊,究竟財匯局是收集到甚麼資料下,會嚴重到通知會公暫停註冊,「違規輕重可相差很遠,好似造假報告,同會計準則詮釋出錯,就有很大分別」,「就算警察調查,未到法庭判決,都無可能叫你坐住一兩個月監先。」

會員稱未有裁決就暫停註冊有如「未審先判」,有違香港精神。建議財匯局需將有關資料與會公分享,作為監管機構,會公將採負責任態度,若會公認為情況嚴重,會考慮是否暫停註冊,同時財匯局也可加快調查或紀律程序。

除質疑未裁決前可能影響註冊,他指,會員普遍認為財匯局對會公的監管職能有監察角色已達有效監管,不需將會公全部六大監管功能(即註冊、審查、調查、紀律處分、持續專業進修及準則制訂),全部轉移到財匯局,尤其是註冊、持續專業進修及準則制訂。「香港○五年已採用國際會計準則,並非由會公訂立另一套會計準則,將準則制訂轉到財匯局沒意思。」

一套兩制打孖來 嘥公帑

他又說:「更重要是,就算將上市公司審計監管職能全部移去財匯局,會公依然要負責非上市公司審計監管(香港有達一百萬間非上市公司),但審計準則只有一套(沒有分上市及非上市),等如要做兩套制度出來,會計師行要受兩層監管,架床疊屋,公帑是否用得其所?」從經濟效率及實際角度都不合理,直言並非香港福祉!不過,他說未知最終政府的諮詢文件會採用甚麼方案,但有信心會採納會公的建議。

會計師公會會員就獨立審計監管框架建議的關注重點

關注財匯局可通知會計師公會暫停對會計師事務所或個人會員的註冊或續期

關注紀律處分的實際操作及獨立性問題。紀律處分職能交給財匯局可以接受,但必須由獨立紀律委員會進行,不能在財匯局完成調查便作紀律處分,儼如「左手交右手」

關注1,000萬元罰款上限,認為不應將《證券及期貨條例》照搬進審計監管,因很多時審計涉及專業評估,同時可能會造成反效果,妨礙行業自然增長及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