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行前交易代表梅廣賢,在未領有牌照下,以「期指皇(又稱Brandon Chan)」名義在google網站提供投資期指「貼士」,並按「貼士」數量收費,結果向113名訂購「貼士」的用戶收取了共12.87萬元。
梅上月承認無牌提供期貨合約意見,昨被東區法院裁判官判處三個月監禁並緩刑一年,及須支付證監會調查費約3.1萬元。
案情指,梅在○九年十一月至一○年七月期間,於google網站提出可以「期指入市訊號」的方式,就恒生指數及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合約提供交易意見,收費為每個「訊號」300元,或四個「訊號」900元;網站聲稱只要依從意見行事,訂購人的期貨合約投資便能每次賺取500至800指數點的利潤。
案件編號︰ESS3327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