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坤「減持」3.8億股

東方明珠石油(00632)主席黃坤及前副主席劉夢熊等人遭廉署落案起訴,公司昨公布部分案情,東方明珠股份申請今天復牌。聯交所資料顯示,黃坤於十月二十四日申報,「減持」東方明珠3.84億股,但沒有作價及交易詳情,好倉由38.64%降至26.8%。

劉夢熊等遭廉署起訴

同案遭起訴的包括黃坤、劉夢熊、東方明珠副財務總監兼行政經理葉瑞娟,及報稱商人的翼小紅。

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除牽涉入廉署調查之外,亦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東方明珠的通告稱,黃坤及葉瑞娟知會,十月七日被廉署落案起訴,指控二人串謀詐騙罪,涉嫌違反普通法,包括指二人與其他兩人,○九年十二月至一一年五月十七日間,涉嫌以不誠實手段串謀詐騙聯交所等。黃及葉氏表示會進行強烈抗辯。案件於十一月十九日再提訊。

東方明珠表示,已組成執行委員會負責日常管理,又認為黃坤適合繼續整體策略方向及發展之現有角色,而控訴乃針對有關人士,而不是針對該公司,所以公司不適合作評論。

曾遭聯交所公開批評

除廉署起訴之外,證監會的收購執行人員,於今年九月時,在收購及合併委員會席前,展開針對黃坤及另外四人的紀律研訊,原因是收購執行人員認為黃與該四人積極合作,助黃取得或鞏固其於東方明珠的控制權及迴避按照《收購守則》須作出全面要約的責任。

東方明珠指公司董事從黃坤了解到其強烈否認該指控,及將在此等研訊中抗辯。

東方明珠管理層認為,由於該指控不涉及公司及其他董事,該指控與公司日常業務完全無關,因此公司管理層認為對集團的現有財務狀況和經營沒有任何重大影響。

東方明珠、多名前任及現任董事,包括劉夢熊及黃坤,於今年六月期間,曾經被聯交所公開批評其違反《上市規則》及《董事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