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團擬以合夥人方式在港上市,在港屬史無前例。消息透露,有關事宜將提升至證監會董事局層面討論,證監會下一次董事局會議最快會九月舉行。
消息稱,阿里巴巴集團主席馬雲為保持董事會控制權,擬以合夥人方式在港上市,目前還在與港交所(00388)上市科及上市委員會研究階段,暫未正式與證監會商討。消息稱,雖然港交所態度正面,但本港任何上市事宜,特別今次破天荒涉合夥人模式,必須證監會支持或不反對才可成事。
證監會董事局討論企業上市事宜早有前科,俄鋁(00486)一○年初上市,因涉風險與投資者保障等爭議,曾在證監會董事局討論。消息指,目前證監會未有定案,但立場是不會為個別公司開方便之門,主要從投資者保障及香港市場發展之間作平衡。再者香港沒合夥人模式上市先例,故必須有足夠理據,證明對本港市場有利。
由於合夥人模式屬試驗個案,影響性大,很大機會提升至證監會董事局層面進行討論。
儘管合夥人模式容許委任逾半董事,董事仍要經過股東選舉。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接受本報查詢時稱,合夥人建議不可接受,任何股東均有權提名人選角逐董事。他說自己曾這樣做,○三年成功獲選為港交所獨立非執董,若製造另一個級別股東,並有特權委任董事,建議是完全不適合。
有投行稱,合夥人模式雖不是有雙重股權架構,但與A、B股異曲同工,由於香港沒集體訴訟保障投資者,不應照搬美國做法。
有熟悉企業融資律師稱,現時上市公司有提名委員會,以獨立非執董佔大多數,負責提名董事會新成員或填補空缺,合夥人建議變相架空提名委員會及廢其武功。
儘管一波三折,但有接近交易所消息人士指,阿里依然傾向在港上市,否則「一早就過了美國,不用在香港拉鋸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