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設自貿區兼寬金融

商務部昨公布,國務院近日正式批准設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其範圍涵蓋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等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總面積28.78平方公里。

構思自由兌換人幣

商務部稱,國務院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審議並決定在試驗區調整部分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和事項,總體方案將在完成相關法律程序後公布。

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月三日原則通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敲定在上海四個海關特殊監管區試行自貿政策,使之成為中國首個自由貿易區。市場傳聞指,有關方案不僅涉及貿易領域,更包括金融及服務業領域的開放,或將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作為人民幣自由匯兌試驗場,但金融開放仍存爭議,且相關「創新」與現行法律或存衝突和矛盾,須調整後才宣布。

自貿區總體方案暫未揭盅,但為落實國務院「金融十條」的指導意見,上海近日出台42條措施,明確上海結合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要求,爭取先行先試,使國家金融改革、創新的有關部署在上海最先落地。主要措施包括大力發展直接融資、改善融資結構,鼓勵符合條件的上海企業創業板上市;完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積極配合開展民營資金進入金融業的政策研究,探索設立民間資本發起的民營銀行和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