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曾在本港及日本購入共73幢大廈的泰國女商人Natamon Protpakorn(下稱原訴),○一年在花旗開設私人銀行戶口進行巨額外匯孖展交易,但○四年時,花旗懷疑原訴戶口是由曾在日本干犯訛騙的日本人操控,質疑原訴的財富來源,花旗故在一個月內把原訴的全部合約平倉。原訴指花銀此舉違反雙方之間的持倉協議,向花旗索償1,791萬美元。但高院現認為花旗的做法合理,昨駁回原訴申索。
南韓上市公司Taihan Electric Wire Company Ltd.連同其附屬(下合稱原訴),控告銷售代理李志源等挪佔Taihan資產,索償約2.8億元。高院昨下令李及其所控公司在正審前須先交出涉案銀行戶口資料。
原訴表示,李志源及Lau Siu Ming曾控的公司源智國際貿易及永利豐集團,原本代理銷售原訴的銅產品,但李、Lau把收益據為己有,令原訴損失約2.8億元。Lau及後與原訴和解並「掉頭」指控李;李反指Lau才是操控公司者,質疑Lau為求免賠而把李「拖下水」,李又指出對方指控純屬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