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回佣案被告罪成

首華財經網絡(08123)附屬首華證券前僱員,被控○九年至一一年收受客戶非法回佣一案,東區法院昨判四名被告大部分罪名成立,案件七月九日再訊,以待眾被告求情後判刑,罪成所涉非法回佣共32.3萬元。

四名被告為前交易員陳志翔(34歲)、前市場經理鄧永豪(35歲)、客戶哈成銘(34歲)、及其弟哈成智(31歲)。陳、鄧分別一項及三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立,哈成銘及哈成智則分別一項及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立。裁判官昨裁決時指陳、鄧兩人乃首華的僱員,並非辯方所指受僱於哈氏,而首華亦從未批准該兩人收受哈氏兄弟所提供的利益。

案件編號︰ESCC329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