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為基地的對沖基金公司富信資產管理(Richland Capital Management Ltd.,下稱公司)早前結束旗下兩隻對沖基金,惹起撤資疑雲,原來事件似乎源於該公司兩名各持一半股權股東之間內訌。股東羅美婷昨入稟高院控告另一股東區偉志違反受信責任,羅指區準備另起爐灶,做出一連串行動干擾公司業務「趕客」,公司部分損失已達1.17億元,羅現向區索償。
富信資產管理○六年成立,羅及區各持一半股權,區為首席投資總監。入稟狀指,事發前公司正管理兩對沖基金,截至本年三月底兩基金規模共達9,800萬美元(約7.64億港元)。
羅指,區去年初表明不滿持股量,之後多次要求以零代價取全部股權,並威脅帶走所有僱員另起爐灶。羅拒絕區要求,區在本年三月做一連串干擾業務的行動。結果導致公司本年四月底決定結束旗下兩隻對沖基金,之後便再無收入。羅美婷故現向區偉志興訟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