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將網上銷售等電子商貿業務納入徵稅,近期引發極大討論。商務部及國家稅務局官員近日分別澄清,近日內地流傳「年內開徵電商稅,稅率為網店銷售額5%」的消息並不屬實。此舉對透過淘寶等內地電商平台銷售產品的中小企業,可說是暫時鬆一口氣。
電商銷售如何納入徵稅的爭議已持續多年,若以建議中的網店稅率5%計算,僅是阿里巴巴集團旗下淘寶的網店用戶,每年或須合共承擔400億元(人為幣‧下同)的稅務成本,此舉對以B2C以至C2C方式售賣產品的個體戶或小企業而言,影響最嚴重。
據《證券日報》昨日分別引述商務部及國稅局的相關人士指,有關電商稅會於年內開徵的傳言並不正確。
商務部電子商務司的負責人更說,政府目前在電商稅的處理,仍只處於調查與研究的階段。國稅局亦再次澄清網絡發票制度的推行,並非如外界所指是為開徵電商稅做準備。
內地就電商徵稅雖一直未有定案,但包括阿里以至近年積極拓展電商平台的蘇寧,其管理層均曾公開表示,並不反對將電商銷售要依法徵稅,惟亦表明政府在處理稅率及徵收門檻上,要小心平衡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