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程序繁複 證券界籲簡化

監管機構不斷增加交易資訊透明度,例如股權變動及淡倉數據,惟依然遭市場詬病,例如股權變動資料披露方式較複雜,一般投資者較難理解,而去年實施的淡倉申報制度,因只披露累積淡倉數據,有投資者抱怨不能得知有關空倉是否已經平倉。

宜一次過綜合公布

豐盛金融資產管理董事黃國英認為,相對淡倉申報制度,披露權益有較大機會加以改善,最直接的做法是簡化一些申報程序,讓一些透過多重架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東,只作一次綜合性公布,免除一些「重複計算」的權益變動。

香港股票分析師協會主席鄧聲興認同,簡化申報機制能達到減少重複申報出現。他又說,因權益變動涉及可能性甚多,更有效的披露機制可以增加多一、兩種權益變動原因,例如註明是「技術性變動」,即類似轉移股權至信託基金的操作所產生的變動;或是「買賣變動」,是確實在市場上透過買賣而達致的變動。

至於沽空披露,鄧聲興認為,若要求全部沽空均公布交易者資料及公布每項操作,可能會與私隱條例衝突,較合理做法是若有關沽空數量達到沽空額一定比例,例如超過5%時,需要予以公布。

黃國英則表示,監管機構在公布沽空及是否已平倉方面確實存在「技術難度」,因為有很多沽空操作,雖然實際上有投資者在沽空後,但實際可能買入同等股份,但因沒有平倉,名義上依然是持「空倉」,要準確披露存在難度,暫時沒有兩全其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