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神巴菲特於○七年透過平郵方式申報減持中石油(00857),導致港交所(00388)「延遲」披露相關訊息,事件震驚市場。事隔近六年後,消息透露,證監會終採取行動,短期內會向立法會提交草案,強制透過電子方式呈報權益披露(SDI)資料,意味透過郵寄、人手或傳真方式呈報時代會終結,料有利股民。
現時法例規定持有上市公司5%或以上股權的股東,若股權有1個百分點變動,需要在交易後三個工作天之內,透過電子呈報系統、傳真、專人送遞或郵寄方式申報,違反規定最高可被判監禁,然而根據過去慣例,一般是罰款了事。
儘管現時互聯網世代,然而港交所表示,今年首五個月依然約有五成股權變動透過傳真方式呈報,一成採用郵寄或人手方式,採用電子方式申報只有近四成。市場認為,因郵寄是以郵戳日期來計算三天期限,明顯有機會出現遲報情況。
消息透露,證監會不是「歎慢板」,自從「股神」遲報事件後,證監會一直有研究堵塞漏洞,然而強制電子申報股權變動,牽涉修改現有法例;再者,涉及的法律改動其實很少,難獨立用一條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因此證監會及政府是次藉規管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立法,一併將《證券及期貨條例》其他技術修訂,如規定以電子方式申報股權變動呈報,當局希望在第二季將有關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至於強制電子呈交何時實施,要視乎草案委員會進度。
港交所表示,若強制採用電子方式呈交股權變動資料,可以減省工序,因為現時以郵遞、傳真等方式申報,交易所必須用人手作進一步處理,而且用電子方式呈報有紀錄可尋。至於若落實強制電子方式呈報,港交所是否需要更改系統,需要視乎證監會要求。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表示,近年上市公司董事減持、增持對市場影響很大,因為「不少人跟風」,因此確有需要盡快公布,遲公布已沒有用;再者,若增持減持期間,有其他人先知道(如經紀),但公眾不知道有欠公平。他又說,證監會強制採用電子方式呈報「早應該要做」。
中國燃氣(00384)副董事總經理梁永昌表示,若監管機構強制只能採用電子方式申報,自己當然沒有問題,但對一些上市公司董事可能有難度,因為已慣用郵寄申報。他又說,現行做法是由董事自行向交易所申報股權變動,新安排落實後,建議是否可授權第三者處理申報工作。
鐵貨(01029)首席財務官胡家棟則表示,鐵貨上市至今一直採用電子申報系統,因此強制電子申報不會對公司造成影響。他又建議,可考慮設立一個電郵問答系統或一些技術支援部門,解答董事或投資機構當出現權益披露需要時會產生的一些疑問。
一名上市公司負責人直言,較喜歡透過傳真方式呈交股權變動資料,因為修改方便。他又批評,現時申報表格格式難明,「有時連律師都投訴」 ,因為將全部股份權益資料「放在一起」,反而年報內的股份權益更易明,因為會分開股份、認股證等。
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表示,現時上市公司以「披露易」網站發布公告,只是上市公司股東習慣利用傳真方式,他日若修改法例,相信問題不大,最重要是有關介面容易使用。
•首次持有上市公司5%或以上權益
•權益下降至5%以下(即不再持有須具報權益)
•權益的百分率數字上升或下降,導致權益跨越某個超過5%的百分率整數,例如由6.8%增至7.1%,就是跨越7%
•持有須具報權益,及再持有或不再持有超過1%的淡倉(如已持有某上市公司6.8%股份權益,並持有1.9%淡倉)
•持有須具報權益,淡倉的百分率數字上升或下降,導致淡倉跨越某個超過1%的百分率整數,例如已持有6.8%股份權益,淡倉由1.9%增至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