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終審法院對九龍城南角道舊樓重建的判決,將令有相同限制條款的舊樓重建項目需補償地價,地政總署昨回應,就有關判決將適當地更新作業備考,並擬向租契中有「房屋」限制條款的項目收取補地價,而該署現暫緩處理有相關限制的項目約10個。業界預期,措施將令舊樓收購價至少劈價一半,九龍城及深水埗有約八成計劃重建的舊樓地盤受影響,勢令市區住宅供應大減。
地政總署昨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歡迎終院就南角道上訴案的一致裁決;承租人在該等租契地段重建一座樓高26層、橫跨該等地段的建築物的建議,現行租契是不容許的;若承租人希望按原計劃重建,就須申請修訂租契條款,並繳付應付的地價。另地政總署會根據有關裁決,適當地更新作業備考。
此案的核心問題涉及在有關個案的政府租契中「房屋」一詞的涵義。法院認為,本案中「房屋」一詞的涵義,必須在有關契約簽立時的情況下考慮,即當時有關的政府租契所准許的重建方案,並只限於在每個地段上建造不超過一所房屋,任何其他類型的建築物均不符合租契條款。
署方又稱,直至目前為止,地政總署未有接獲相關發展商提出的任何契約修訂申請,而在終審法院未有裁決前,已暫緩處理約十宗涉及相關租契中的「房屋」限制條款的建築圖則審批個案,主要在九龍區。
有地產發展商批評,有關決定對已批建築圖則及通過規劃的重建項目不公平,冀局方能寬鬆處理。事實上,早前多間上市公司就此發出通告,包括田生集團(00183)的九龍城聯合道及賈炳達道兩個重建項目,以及香港小輪(00050)的深水埗通州街重建項目等。
此外,業界人士指出,早前政府推出買家印花稅,已令發展商收購舊樓成本即時增加15%,現在重建項目或須補地價,令發展商對舊樓收購出價即時「大冧」至少一半,亦令小業主希望藉收購改善居住環境及舊區改造,帶來極大打擊。
事實上,目前政府推售的地皮主要集中於新界區,本港市區土地供應主要來自市區重建局及發展商併購舊樓,而地政總署的有關新安排,業界料勢將對九龍城及深水埗區的舊樓重建項目最受影響,其次為何文田及港島大坑的部分舊樓重建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