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入稟狀

編號:HCA901

原告:律政司司長

被告:黃新才經營官塘沖印中心 陸蘭英、黃新華及黃新才 所有佔用九龍同仁街27,29,31,33,35及37號及協和街55及57號新隆大樓地下E舖位前座(又稱地下1號舖)的部分地方及閣樓E單位(又稱閣樓後座)的部分地方的人士

要點:收樓

編號:HCA906

原告:Yung Wai Kwok

被告:彭熾輝

要點:追款

索償額:$1,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