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案居籍問題官令丁謂接受盤問

已除牌前上市公司雅佳控股,其清盤人指雅佳前主席丁謂大規模虧空公司資產,而向丁謂索償高達8.5億美元(約66.3億港元),該案尚未開審前,清盤人指丁謂已拖欠相關百慕達官司的130萬美元(約1,014萬港元)訟費,早前先行呈請丁謂破產。但丁謂聲稱其居籍(domicile)並非香港,而是加拿大,本港法院無權頒令他破產。高院昨下令丁謂須就居籍等問題接受盤問。

盤問範圍待商議

丁謂指自己根本無意在香港居住,破產呈請提出之前三年亦沒有在港經營業務。但雅佳清盤人指,上海出生的丁謂,八五年來港發展生意至二○○○年,期間出任上市公司主席,是八十年代本港知名商人。雅佳清盤人認為丁謂既以居籍問題作抗辯,丁氏便須在今年八月召開的破產聆訊中,就居籍及經營業務等問題接受盤問;但丁謂反對,指舉證責任應在清盤人一方。

法官結果下令丁謂須接受盤問,但盤問範圍有待再作商議。至於丁謂要求以視像會議越洋接受盤問,該申請亦容後處理。

丁謂拖欠的130萬美元訟費,源於他曾與雅佳清盤人簽訂和解協議,他並以此作「擋箭牌」,在百慕達興訟圖阻止清盤人向其索償,當地樞密院最終判丁謂敗訴,丁謂須承擔訟費。

案件編號:HCB780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