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調控樓市,有限價令這一招,即抑制漲價的措施。這招顯然失效,否則何來主要城市的樓價持續不跌反升?各地限價令不過是應酬中央的一紙空文。鍾經緯聽到一則限價令的「故事」,地方政府若容忍「下有對策」,發展商突破限價令不費吹灰之力。
話說珠三角某城市,在政府推出限價令後,發展商是乖乖遵守的,但有人去購房才發現,樓價比限價「長高」了兩成。條數是這麼來的:發展商「堅守」的樓價,是以清水房交樓的價格上限,但發展商不會賣清水房給你,要以簡易裝修交樓,但「裝修費」奇貴,簡到不可以再簡的「裝修」,收費可達樓價兩成。
收「裝修費」的裝修商是發展商所指定的,其東主不是發展商在幕前,就是關連人在幕前,發展商在幕後。
舉例,一間一百平方米的住房,每平方米樓價限定不超過一萬元,買家就須付一百萬元,但由於帶「裝修」,實際得付一百二十萬元,要分頭付給發展商和裝修公司,實際買入的樓價就變成每平方米一萬二千元。
整個運作流程有合約,白紙黑字你情我願,不但抓不到發展商突破限價令的痛腳,買家想訴諸法律也沒有勝數。事實上,買樓的人都心如明鏡,知道潛規則,知道限價令只不過是「擺設」,要買樓就得跟發展商規矩,按實際需付多少來做財務預算。
其實,地方官員明知「這個局」也不會去拆穿,認定不干預商業運作,擺明是有心護住發展商,官商默契要瞞、敷衍的,不過是向上交差的限價令。
鐘經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