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旨在加強一手住宅物業銷售安排、交易透明度及公平性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由四月二十九日全面生效至今未足一個月,但初生之「例」威力異常驚人,令本來熱烘烘的新盤市場像被即時推入急凍室冷卻,完全沒有時間適應。
新例生效前,全港可供發售的新盤項目原本有十多個,但根據一手住宅物業銷售資訊網的資料,符合新例規定,可上載樓盤項目資料及進行銷售活動的新盤現僅餘四個,其中全新樓盤只有一個,其餘三個均是早前已開始發售的貨尾單位。再者,由新例實施至今約三個星期,累計一手新盤銷量僅四十八個,「冷」況未必絕後,但肯定是前所未見。
有地產代理業界人士估計,五月份一手住宅單位成交量約一百個,與去年同期的八百一十八個比較,跌幅料高達八成七。如果實際銷售情況比預期更差,同比跌幅超過九成甚至更多,也絕非毫無可能。新盤市場無肉可食,地產代理為求生計,紛紛轉向,引入港人感興趣的海外樓盤,形成「外」熱「內」冷的樓市生態,蔚為奇觀。
港府推出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新例,令新盤銷售手法回歸踏實,要求發展商向準買家提供更翔實、更準確的物業資料,方向正確,相信無人有異議,問題是新例一推出,發展商推售新盤的步伐幾乎全面煞停,嚴重影響新盤供應,對本意良好的港府、對有賣樓和買樓實際需求的市場各方,均構成極大尷尬和不便,形成全輸局面,相信絕非港府所樂見的結果。
發展商在商言商,樓盤獲批出售後馬上進行銷售活動,盡快將資金回籠,對其資金及成本管理皆有好處,在樓市向好時,囤貨惜售尚可解釋為可替樓盤項目賣得較好價錢,但在樓市向下時,項目愈遲發售,發展商就要冒上愈賣愈低的風險。
如果說新例推出後,發展商選擇靜觀其變,以免成為被祭旗的犧牲品,在最初一兩個星期尚算合情合理,但新例生效後至今已有三個星期,新盤「上架」進度仍未見理想,顯然是新例在落實過程中出了問題,反映港府與業界溝通不足,成為港府官員好心做壞事的另一宗事例。
目前持有可供發售住宅物業的發展商,究竟因何不及早推出單位應市,他們的疑慮是甚麼,他們的困難是甚麼,港府作為政策推動者以及市場仲裁者,應及早找出問題所在,盡快提供協助及解決,釋除發展商的疑慮,亦可讓有置業需要的市民不至於望樓興嘆。
港府以往的樓市政策弊病,是經常在過嚴和過寬之間來回擺動,在應嚴之時不嚴,在應寬之時不寬,造成本港樓市大起大落,影響經濟穩定,希望今次不會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