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答辯人Bonus Earn Investments Ltd.昨卻在高院成功撤銷針對它的判決。
案中答辯人為林振忠、Bonus Earn及振中汽車零配件有限公司,林振忠之前亦同樣已成功撤銷針對他本人的判決。
林振忠原計劃把業務注入Bonus Earn再上市,廣標○七年以300萬美元認購了Bonus Earn的可換股票據,但翌年,振中汽車零配件取代了Bonus Earn的上市目標公司位置,廣標轉為持有新一批振中汽車零配件可換股票據。Bonus Earn指在新票據安排下,其付款責任已解除。
案件編號:HCCL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