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中票據追款案 一答辯人獲撤判決

內地工程師林振忠一度計劃將旗下機器零件業務注入一公司申請上市,但上市計劃不成。有份認購上市目標公司可換股票據的廣標有限公司,其後興訟追討票據款項連利息,廣標去年並在案中三名答辯人全無抗辯下,取得2,259萬美元(約1.76億港元)勝訴判決。

其中一答辯人Bonus Earn Investments Ltd.昨卻在高院成功撤銷針對它的判決。

案中答辯人為林振忠、Bonus Earn及振中汽車零配件有限公司,林振忠之前亦同樣已成功撤銷針對他本人的判決。

林振忠原計劃把業務注入Bonus Earn再上市,廣標○七年以300萬美元認購了Bonus Earn的可換股票據,但翌年,振中汽車零配件取代了Bonus Earn的上市目標公司位置,廣標轉為持有新一批振中汽車零配件可換股票據。Bonus Earn指在新票據安排下,其付款責任已解除。

案件編號:HCCL2/2012